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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北京5月19日訊 記者胡建輝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近日召開食品藥品廣告監管工作座談會,國務院食安辦副主任、總局副局長劉佩智在會上表示,一年來撤銷或收回廣告批准文號152個;採取暫停產品銷售限期整改措施700次;在法律法規修訂中,要重視強化生產經營者虛假宣傳的法律責任。
  劉佩智指出,一年來,各級食藥監管部門共審批藥品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1.9萬餘個,監測發現嚴重違法廣告149萬餘條次,移送工商查處136萬餘條次;發佈違法廣告公告774期;撤銷或收回廣告批准文號152個;採取暫停產品銷售限期整改措施700次,嚴厲整治了一批違法廣告企業和產品,有效維護了食品藥品市場秩序。
  劉佩智強調,食藥廣告監管工作形勢依然嚴峻,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仍然比較突出。一些違法廣告久治不愈、亂象叢生。從發展階段看,目前仍處於問題易發多發期。從食品藥品廣告特點看,違法形式和手段多變難控。從自身監管能力看,仍然存在重視不夠、力量分散等一些薄弱環節。他認為,做好食藥廣告監管工作,要把好廣告審查準入關口,生產經營企業發佈廣告要承擔第一責任;要深入開展整治違法廣告專項行動;加強對新媒體違法廣告的監測;在法律法規修訂中,要重視強化生產經營者虛假宣傳的法律責任;要樹立“大數據”和“精細化”監管的理念,加強信息監管平臺建設,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。  (原標題:食藥總局:一年來撤銷收回廣告批文152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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